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水利部水文局(水利部水利信息中心)委托的招标人:河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以下简称“委托招标人”)委托,对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 河北 省监测井建设工程第 2 标段(以下简称“本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愿意承担本项目的投标人投标。
一、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来源于中央预算内投资。
二、项目概况
根据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下达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发改投资[2015]250号)和水利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国家地下水监测 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水总[2015]250号)基本同意报送的项目初步设计。工程总体建设任务为:建设国家地下水监测中心1个、流域中心7个、省级 (含新疆建设兵团)监测中心和信息节点63个、地市分中心280个;监测站点共计20401个、相应配套地下水位信息自动采集传输设备20401套等;该 工程总投资为222218万元,其中水利部门110262万元,监测站点10298个。
本标段的建设内容为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的一部分,即 河北 省监测井建设第 2 标段,投资金额为 345.76万元 。本标段的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监测站与改建监测站建设共 80 处,(详见“第一篇招标公告第三条招标内容”)。
三、招标内容
本标段的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监测站与改建监测站建设共 80 处,具体见第六篇“技术条款”第4条估算工作量,表4-1河北省监测井工程第2标段(张家口)工程量清单表。
1、新建监测井共 39 处,分布在 张家口 市。钻探总进尺共 3913 米,其中管材类型:无缝钢管和PVC-U管两种。具体见第六篇“技术条款”第4条估算工作量,表4-2新建监测井一览表。
2、改建监测井共 41 处,分布在 张家口 市。具体见第六篇“技术条款”第4条估算工作量,见表4-3改建监测井一览表。
计划工期: 30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5 年 10 月 30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6 年 8 月 24 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一项资质条件:
工程勘察乙级及 以上(业务范围: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劳务类乙级及以上)、地质勘查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 乙级及以上;地质钻探:乙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水利凿井技术甲(壹)级资质、水利凿(钻)井单位甲(壹)级资质、凿井工程专业 承包甲(壹)级资质。
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近三年内( 2012年1月-至今 )有类似工程业绩且工程质量合格及以上,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建设的能力;
4. 投标人若为企业,提供最近三年(2012年~2014年)财务状况表;投标人若为企业,提供最近三年(2012年~2014年)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年度会计报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提供最近三年(2012年~2014 年)年度会计报表;
5.报名单位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近三年内无行贿受贿和犯罪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按否决处理。
五、投标报名须知
1. 本次招标将采用资格后审;
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4. 投标报名时间:2015 年 9 月 21 日至2015 年 9 月 25 日止,每天上午 9:00 - 12:00 ,下午 14:00 - 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 投标报名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6层;
6. 投标报名须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于投标报名时获取,招标文件售价 8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为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6层。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5年 10 月 12 日上午 9 时整(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开标地点
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7楼701会议室。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